手机看新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湘潭新闻在线,湘潭权威新闻媒体!
 

实时·准确·聚焦

当前位置:主页 > 记者调查 >

“市民购二手房交易未成被拒退诚意金”后续:房屋中介退还诚意金

2016-03-22 19:10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3月22日讯( 李景辉)3月17日,湘潭在线以《湘潭一市民购二手房交易未成被拒退诚意金 中介公司称白纸黑字约定》为题,报道了湘潭新环境房屋中介公司拒退市民诚意金一事。3月22日,我们了解到,经过双方协商,湘潭新环境房屋中介公司最终同意退还市民钟先生交纳的诚意金。

市民钟先生今年2月份在湘潭新环境房屋中介公司新景家园店看中一套二手房,并交纳了1500元诚意金。后来房屋买卖交易没有成功,钟先生找到对方要求退还诚意金,却遭到新环境公司的拒绝。

湘潭新环境房屋中介公司河东区域总经理陈勇介绍,客户在公司选购二手房,交纳的诚意金鉴定方式有多种,如果交易没有达成,诚意金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退还给客户。如果交易达成,诚意金则直接转为公司的服务费。

陈勇表示,对于客户交纳的诚意金,每个门店都有具体的规章制度,公司只在大的方面进行统筹管理。总体的原则是要求在双方交易未完成的情况下,诚意金要退还给客户。“经过公司调查后,通过双方协商,我们已经要求门店退还这笔诚意金。”陈勇表示。

3月22日下午,我们从投诉人钟先生处了解到,目前他已经拿到了新环境房屋中介公司退还的诚意金。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