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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至6月28日 湘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业务暂停办理

6月14日讯(湘潭晚报 龙珊苡 通讯员 蒋丽君)6月13日,湘潭晚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因6月15日至6月28日我市城区范围内停止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期间,未办理好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手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暂时无法拨付。

6月8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市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明确6月15日至6月28日,市城区范围内停止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业务系统对接调试、人员上岗测试等工作。根据《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根据借款合同及完成担保手续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抵押权属证明或质押权利凭证、单位和个人担保证明文件等),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受委托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和借款通知书以转账方式将款项划入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账户内”的规定,如贷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尚未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手续,在停办不动产登记业务期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暂时无法拨付。但住房公积金支取、缴存以及贷款申请资料受理、调查审批和贷款合同签署等其他业务,仍可正常办理,且星期六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仍照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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