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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以恋爱为名诈骗54万 女子获刑10年被处罚金5万

6月16日讯(湘潭晚报 李涛 通讯员 刘倩)已婚女子周媚以征婚交友为名,骗得多名男子上当,在交往期间,又多次以母亲生日、开茶楼等理由找男方借钱,共计骗得54万余元。6月15日,这起诈骗案在岳塘区法院依法审结,周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9年6月,周媚在“世纪佳缘”婚恋网站上结识了被害人邓杰。当时,周媚自称“林雪”,硕士文化,未婚,是湘潭市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之后,两人开始谈恋爱。

期间,周媚利用邓杰想跟自己结婚的心理,以自己得癌症需要手术费,并编造卖房要过户费、找工作必须打通关系、父亲得癌症急需大笔医药费等理由,先后骗得邓杰共计490790元。

案发后,周媚退还了邓杰6500元。周媚的家属与邓杰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5年期间,周媚采取上述方式,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虚构身份信息结识他人,通过婚恋网站、微信、朋友介绍等方式与多名男子交往,利用他人想和自己结婚或者想和自己谈恋爱的心理,捏造各种事由,骗取他人财物金额共计545290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媚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到案后其家属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退赔了部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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