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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就巡察工作答记者问

2016-06-15 07:32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剑指问题 形成震慑

湘潭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就巡察工作答问

6月15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陈静)开展巡察工作,是湘潭市委向中央和省委看齐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基层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的创新之举,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实”转变的有效途径。6月14日,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就巡察工作答记者问。

记者:我市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开展巡察工作的?

:中央于2015年8月3日正式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今年1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2015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不断与时俱进,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2月2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明确批示,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推进巡察工作的精神为契机,切实搞好谋划部署,加强指导督促,全面推进市州委巡察工作。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部署,健全我市常态化的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5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巡察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共湘潭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和第一轮巡察方案,市委书记曹炯芳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组织务必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记者:巡察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与一般的检查、督查有什么区别?

:市委巡察组重点巡察市委各部委、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园区、学校、医院及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同时还会对重点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巡察,必要时也会向下属单位延伸巡察。

巡察工作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着力发现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巡察与一般的检查、督查有本质区别,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检查和督查,重点针对的是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全面开展巡察,有利于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有利于发现和监督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不断深化执纪监督和源头治本工作实效,通过巡察做到严管厚爱、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记者:市委如何规范巡察工作?听说为此专门出台了《中共湘潭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

:《中共湘潭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是市委规范巡察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文件,对于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全市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湘潭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共八章五十条,其主要内容包括:市委开展巡察工作的主要依据、主要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巡察工作的机构组成、职能职责和巡察相关人员管理;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范围、内容、主要方式、工作程序及开展巡察过程中的权限;巡察工作的领导机制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巡察机构、相关单位及被巡察对象违纪处理办法等。

记者:在具体的实践中,我市将如何开展巡察?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市委将建立由若干名工作经验丰富的正副处级实职领导干部组成的市委巡察组长库,根据每次巡察任务从组长库中确定组长并实行“一次一授权”。市委巡察组将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相关的督促整改工作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巡察任务开展巡察,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主要采取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记者:对巡察成果将如何利用?

答:针对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市委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不能有任何的过关思想,要全面实行整改报告承诺书制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意见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实效。二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快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速度,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及时反馈。三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干部能上能下结合起来,与干部经常性提醒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同时,将通过及时向党内和社会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加大对巡察移交查处的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来扩大巡察工作的知晓度和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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