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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中考、高考、学考临近 请还考生一个安静环境

2016-05-27 07:52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5月27日讯(湘潭日报 冯叶)进入4月以来,随着建筑工地恢复施工或施工时间拉长等,市内噪音污染越来越严重,市民的投诉也随之成倍增长。尤其临近中考、高考、学考,湘潭市环保局接到不少家长投诉,要求处理噪声污染问题。

为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及考试环境,市环保局将5月20日至6月18日定为噪声严控期。在此期间内,对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的个人或单位将受严罚。

近期噪声污染投诉成倍增长

4月14日,市长热线12345接到群众举报,人民路世纪大厦一楼的一家KTV长期扰民,噪声影响了小孩学习。投诉被交办至雨湖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夜查KTV,证实了群众的说法,遂对该KTV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在4月20日之前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目前,该KTV已整改到位。

5月13日,一市民投诉,书院路与青年路交汇处一工地施工,噪音扰民。环保部门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工地为省建三公司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因赶工期,出现夜间施工现象。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单位停止在夜间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作业。“但如果是因工艺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到环保部门进行审批,并告知周边居民。”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4月以来,噪声污染的投诉成倍增长。”市环保局综合值班室工作人员介绍,今年2月,市环保局收到噪声污染投诉仅5、6起,3月有10余起,4月飙升至32起,5月1日至24日投诉多达29起,“在这些投诉中,有一半以上是建筑工地施工扰民。这与进入春季,工地恢复施工或延长施工时间有关。加上考试月临近,家长及学生对安静环境需求强烈,对噪声污染的投诉也随之增多。”

市环保局发布考试月“禁噪令”

近日,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在高、中、学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排放的通告》,要求在5月20日至6月18日期间,市城区及县城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20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进行声音分贝值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建筑施工、生产、娱乐和促销等活动。

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城市5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排放规定了最高限值,如在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白天的噪音排放不得超过50分贝,夜晚不得超过40分贝;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噪音排放限值为白天55分贝、夜晚45分贝;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其噪音排放限值为白天60分贝、夜晚50分贝;在工业区,白天的噪音排放不得超过65分贝,夜晚不得超过55分贝;在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为白天70分贝、夜晚55分贝。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6月7日至8日高考期间,6月11日至13日的学考期间,6月16日至18日的中考期间,在市及县城各类考点附近,一切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所有单位及个人不得产生对考生有影响的噪声。

不同噪声污染,投诉渠道不同

5月20日晚,岳塘区环保局先后来到湘潭中心大厦、华雅花园等建筑工地,开展夜间“禁噪”巡查,发现这些工地均未施工,为学生备考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目前,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已全面启动噪声污染专项督查,任何个人或单位若违反上述规定,环保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处。

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遇到噪声污染,可积极向相关部门投诉。并指出,不同种类的噪声污染,因其主管部门不同,投诉途径也有所不同。

居民室内装修或娱乐、广场舞等露天娱乐、商业经营活动中违规使用音响喇叭等活动产生噪音,属于公安部门管辖范围,市民可拨打110报警;若遇到占道摆摊、搬运货物、加工铁件及使用音响等情况,可拨打城管热线58239110投诉;而建筑施工或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噪声污染,以及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造成的噪声污染,归环保部门管辖,市民可拨打12369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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