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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城区暂停办理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016-06-15 07:36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6月15日讯(湘潭日报 陈姿雯 通讯员 蒋丽君)根据《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湘建房改〔2009〕144号)和《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14日起至6月28日,湘潭城区范围内停止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停办期间,未办好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将无法拨付。

6月29日起,我市城区范围内将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需要实行统一登记。相关文件规定,6月15日至28日,市城区范围内停止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业务系统对接调试、人员上岗测试等工作。由于借款人须向管理中心提供完成担保手续的有关证明文件(抵押权属证明或质押权利凭证、单位和个人担保证明文件等)后,管理中心才能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受委托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和借款通知书以转账方式将款项划入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账户内。故6月15日前未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借款人,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暂时无法拨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市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业务暂停办理期间,住房公积金支取、缴存以及贷款申请资料受理、调查审批和贷款合同签署等业务,仍可正常办理。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上午照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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