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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残疾人创业门槛低 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2016-05-11 08:51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5月11日讯(湘潭晚报 廖艳霞 整理) 不少残疾人朋友有自主创业的想法,但因担心创业门槛高而瞻前顾后。残疾人创业首先应具备哪些要求呢?5月10日,我们从市残联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残疾人创业门槛不断降低,特别是工商部门,给予残疾人创业不少优惠政策。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注册公司“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创业热情,工商部门推出一连串优惠政策: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可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同时,可以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理论上可以“零首付”。创业的残疾人以家庭住所作为经营场地的,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并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可办理注册登记。

针对创业群体,我市还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残疾创业人士也不例外。包括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取消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等。

此外,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1)有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2)在县(区、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等专业园区内的市场主体;(3)经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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