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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又到开学季,学费怎么交?

2016-02-19 09:02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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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公布中小学春季开学收费标准,较去年变化不大

□ 禁止中小学利用教育教学场地等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补课并收取费用

2月19日讯(湘潭晚报 易馥溪 通讯员 谷邵敏)再过两天,湘潭中小学校就要开学了。新学期该交多少学费?2月18日下午,2016年教育工作会议公布了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1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今年春季收费较去年变化不大。如遇学校乱收费问题,学生和家长可拨打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举报,也可拨打本报热线58266666,记者将向有关部门反映。

规范服务性收费

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我市已取消了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军训、学工学农等)收费项目。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后,不得强制学生在中午离开学校。服务性收费主要是由伙食费和城市中小学生寄宿费组成。

伙食费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核定。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并按规定建立伙食台账,适时进行成本核算,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农村学校食堂不具备统一配餐条件,只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每学期可向学生一次性收取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用不超过50元/生。

寄宿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收费实行最高限额控制和逐校审批管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费由学校报当地发改部门按每生每期不超过300元的标准核定。

严格管理代收费

代收费由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就餐卡补办费、城市中小学生校服费、校外活动费组成。

教辅材料征订在严格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为学生无偿提供统一代购服务,不得在市教育局审定并颁布的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之外加订任何其他教辅材料。面向中小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不得列入教辅材料,由学生自愿向邮政机构订购。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小学低年级(一、二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小学高年级(三、四、五、六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初中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

校服订制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实行限价管理。城市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自愿购买校服要严格控制校服数量,保证校服质量,小学学生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初中学生校服每套不超过65元,高中学生校服每套不超过70元。校服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校服。学校组织学生开展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等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经由学校统一支付的费用,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

禁止补课乱收费

中小学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场地及其他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补课并收取费用,也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补习班、培训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禁止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此外,要求按照规定全面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方案,严格查处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以招收特长生为名的乱收费行为,纠正与升学挂钩的各类培训班,以及各种形式的升学考试和收费行为,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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