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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托开发商经营商铺 约定租金迟迟未兑现

2014-05-30 17:38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5月30日讯( 李景辉 成逸鎏)开发商承诺返租的商铺,租金却迟迟没有到账。近日,楚女士致电湘潭在线热线58276731,称自己在金荣·商品城(三桥大市场二期)购买了商铺,开发商承诺按年返还的租金却未兑现,多次找开发商协商,但开发商每次都推脱了事。

业主:委托开发商经营管理商铺,约定返租迟迟不到位

楚女士2008年11月购买了三桥大市场二期二楼的一个28平米的商铺,并与开发商湘潭金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荣公司)签订了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在楚女士提供的合同上我们看到,委托经营期限为10年,金荣公司需按楚女士实际总铺款的9%支付年净收益,其中2008年至2011年的收益金用作购商铺款,从2012年开始每年按总铺款的9%返还租金给楚女士。此外,合同中还明确,6年后如果业主不愿意继续委托金荣公司经营管理,业主可按实际总铺款的1.2倍将商铺售给金荣公司。

楚女士告诉我们,按照合同约定,购买商铺后的2012年,金荣公司年初返还了她7200元租金,但是2013年金荣公司却没有按期支付,直到下半年才返还租金。2014年金荣公司再也没有给她支付租金,她多次找到公司相关负责人,但均被敷衍了事。直到现在,金荣公司已经拖欠了她一年半的租金。

2010年,市民罗女士也在该市场购买了两个十余平米的商铺,花去19万多元,并与金荣公司签订了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从今年1月开始,金荣公司应该按照总商铺款的9%返租金给她,折算下来金荣公司需支付她一年两万多的租金,但她至今都没有收到。去年12月底,金荣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过了年再返还,年后又说4月,但至今都没有音讯。

据业主介绍,与楚女士情况类似的业主共有上百户。这些业主大多没有收到金荣公司返还的租金,拖欠时间少的一年,多的有两三年。

开发商:办公地点无人上班,负责人电话无法接通

29日下午,我们来到了位于金荣大厦一楼的金荣公司办公地点,但是办公室大门紧闭,无人上班。随后,我们拨打了金荣公司法人代表胡智的手机号码,但一直无法接通。该公司负责发放租金的李望和负责资金的陈姓会计的手机,或无法接通,或接通后被挂断。

律师:开发商已涉嫌违约,业主可向法院起诉终止合同

随后,我们就此事采访了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湘屏。王湘屏表示,金荣·国际商品城业主应该与开发商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一是购房合同,另一个是委托经营门面合同。目前开发商未按照委托经营门面合同内容及时返租金给业主,已经涉嫌违约。作为业主,应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终止委托经营合同,将门面及时收回,变更出租主体。

王湘屏提醒,市民在购买这种返租门面时,一定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或者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可以是人或物,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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