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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没买房不能退钱?看律师怎么说

2015-11-06 17:12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11月6日讯( 刘崇婉 王曦梓)“当初买房时交付了1万元的定金,现在因个人原因不买房了,这个定金是否可以退?”近日,有网友拨打湘潭在线热线0731-58276731,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想退掉当初买房时所交付的定金,和开发商也沟通过多次一直没有结果,很想知道这个定金到底能不能退?11月5日,湘潭在线记者走访了开发商和律师。开发商坚持“定金不退”且当时在收款收据上已经注明,而律师认为签约确认书不是真正意义的合同,在买卖未达成的情况下,定金应该退给顾客。

今年8月初,网友沈先生和弟弟到九华一个楼盘看房,各选中了一套高层住宅楼的房子,在签了《网上备案合同签约确认书》后,又分别交付了1万元定金。当时营销人员便告知他们定金不退,只能抵房款,并且在签约书上也写清楚了“定金不退”。

两个月后,因为父母不支持等原因,沈先生和弟弟一时难以筹集到足额的购房款,没办法买房。沈先生说:“我去营销中心好多次,他们每次都找借口回避,也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

盘销售人员表示:定金和订金的概念不同

11月5日下午,我们到沈先生购房的楼盘营销中心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沈先生过了交房周期还没办交房手续,按规定实际上是客户违约。“客户选定房子又签了确认书,这套房子就不能再对外销售。”这位营销工作人员说,客户自己定下的房子,却迟迟没来办手续,3个月后客户突然提出不要,会给开发商造成一定的损失,交的1万元定金不能退。

当记者询问,看房后交付的定房款哪种是可以退的?该楼盘的营销负责人介绍,如果客户想买这里的房子,但还没有考虑好,可以交一到两千元作为订金,开发商会把这套房子为客户短暂保留,为客户提供一个考虑期。在考虑期内,若客户想买可补齐一到两万元转为正式定金,如果不想买,所交的订金可以退还。这位营销负责人还强调,为避免出现理解上的分歧,在客户交定金前都会事先告知定金不退,并在收据上注明。

律师表示:若双方没有签认购协议书 则定金可退

难道交了购房定金,就一定不能退?为此,我们来到湘晋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进行咨询。

文永军律师表示,顾客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果首先缴纳预付款或定金等费用,在业主与开发商没有签订认购协议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属于意向金。若双方没有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一致签订协议,该款开发商要予以退还。

对于沈先生手中的《网上备案合同签约确认书》,其中没有涉及房屋周边配套、房屋装修标准等,因此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而沈先生缴纳定金1万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的,显然这份确认书不具备合同约束力。

“开发商在客户缴纳了这些费用以后坚决不退,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文永军律师说,因为双方根本没有就商品房的买卖协议达成意向,因此这个钱是可以退的,客户与开发商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如果还不退款可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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