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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公司不给老人发离休抚恤金 要其证明自己还活着

2015-06-12 21:44 | 来源:湘潭新闻网 | 人气:1 | 评论

6月12讯( 夏冰)前不久,媒体报道一男子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遭遇,如今又有了要证明自己还活着。近日,收到一份来自河南省南阳市的投诉。投诉人称自己为湘潭市煤炭公司离休干部裴某外孙女,外公裴某于几年前去世,外婆屈某领取离休抚恤金。2013年8月,湘潭市煤炭公司质疑屈某已经去世,停止发放离休抚恤金。屈某家属多次向湘潭市煤炭公司提供屈某仍活着的资料证明,该证明盖有当地相关部门的印章,但湘潭市煤炭公司未采信。为此,湘潭市煤炭公司自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未发放屈某的离休抚恤金。

湘潭市煤炭公司为何认为屈某已经去世,且不采信其家属提供的“健在证明”?6月11日,湘潭在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签字盖章的“健在证明”被认为造假

裴某是河南省南阳市人,自1950年分配至湘潭市煤炭公司工作。1980年裴某离休,与妻子屈某回到了河南。1998年裴某去世,湘潭市煤炭公司履行相应职责每月支付裴某妻子屈某580元离休抚恤金。

“我们会将外婆的身体、生活状况情况向湘潭市煤炭公司汇报,作为抚恤金发放的依据。”屈某外孙女张某说,去年8月,当她们再次将情况反馈给湘潭市煤炭公司时,公司却没有将抚恤金汇给屈某。“后来才知道,原来煤炭公司认为我外婆已经去世了,怀疑我们反馈的情况有假。”

为证明外婆还活着,张某及家人找到南阳市卧龙区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局提供了屈某的“健在证明”。在张某提供的一份印有“中共南阳市卧龙区老干部局”印章的证明中显示,卧龙区老干部局副局长卢某某、保促科科长王某“前往屈某家中看望,见其本人卧病在床,饮食起居需要人照顾,不能自理”,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

随后,湘潭在线记者拨通了卧龙区老干部局办公室电话,自称为老干局副局长的卢姓负责人确认确实与单位的科长王某探望过屈某,并为其做了书面证明。

“我将公安部门开的户籍证明、社区证明、外婆本人的视频资料及老干局到家中慰问后所开的证明寄给煤炭公司,该公司都不予理会,并坚称证明是假的。我该如何证明我外婆还活着?”张某说。

派人查看,却被拒之门外

为何盖章证明被认定是假的?湘潭市煤炭公司随后委托他人前往河南核查,但核查人员被屈某家人拒之门外。

“他们发送过来的屈某的照片和视频不像,且河南当地派出所出示的材料证明格式有问题,我们认为这些证明有待考证。”湘潭市煤炭公司负责人刘某说。因为两地距离较远,且屈某已80几岁高龄,湘潭市煤炭公司和湘潭市委老干局没人认识屈某,只能委托认识屈某,且人在河南的人进行确认。于是,湘潭市煤炭公司选择了曾到过湘潭且曾和屈某是邻居的任某前往确认,但是屈某家人没让任某进门。

张某称,之所以不让任某进家门,是因为之前任某谎称屈某已去世,图谋屈某的安置房,“我们怎么可能让她进家门?”张某说。

只要人活着,抚恤金照发

湘潭市委老干部局负责屈某抚恤金发放的工作人员称,离休干部家属的抚恤金每个月都会发到煤炭公司,煤炭公司是否下发,需要单位核实之后才会发放到个人手中。

“只要屈某确实健在,她这22个月的抚恤金我们会照发。”该工作人员说,希望屈某家属配合煤炭公司工作,并建议请河南当地派出所与任某一同前往屈某家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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